胎兒是屬于法定繼承人嗎
胎兒是屬于法定繼承人。
胎兒屬于法定繼承人,在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但是如果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六條的規定: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的規定: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
法定的繼承人包括第一順序的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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