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什么?如何領取呢?
1.在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什么
(一)按照相關規定可以參加社會失業保險,單位和本人已履行企業繳費義務滿一年或不足進行一年,但本人研究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
(二)自愿中斷就業的
(三)按規定申請失業保險,并符合工作要求。
二、東莞失業保險繳費標準
東莞的失業保險標準是一個城市居民最低工資的80%,由社會發展保險服務機構按月進行支付;根據企業最新信息公布的數據,東莞最低工資管理標準為1310元/月,因此我國失業保險費為1048元/月(計算方法:1310元×80%=1048元)。
3.申請失業保險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 《失業保險金申請表》;
(2) 《就業失業手冊》;
(3) 《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
(4)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5)一張一寸彩色照片;
(6)銀行存折(如果有社保IC卡,不必提供)。
4.如何辦理失業保險?
(一)申請人應在每月25日前60天內向其居住地的區或鎮社保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2)經辦管理部門對數據信息進行分析審核,符合設計要求的發出《失業保險待遇卡》;
(3)申請人應于次月15日后攜帶社會保障卡(存折)和《失業保險待遇卡》到廣發銀行, 東莞分行辦理失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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