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繳納契稅的意思是房子產權轉移時需要繳納的稅費。承擔房屋契稅的主體是買受人,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一般繳納的比例是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
一、房屋繳納契稅什么意思
房屋繳納契稅的意思是:房子發生產權轉移的時候,由國家向個人征收的一種稅費。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只要取得了土地或者房屋的權屬,就要按照一定的原則來繳納契稅。
二、承擔房屋契稅的主體是誰
一般是買受人承擔房屋契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快車提醒您,單位和個人應當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依照規定繳納契稅。
《契稅法》第三條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三、交房屋契稅需要什么材料
繳納契稅時需要購房人提供房屋買賣合同,和為房屋買賣合同支付的購房款項的發票,以及購房人自身的身份證明和戶口本等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