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守恒定律是誰提出的?
能量守恒定律是J·邁爾提出的。邁爾是最早進行熱功當量實驗的學者,雖然其實驗比焦耳的實驗粗糙。他最早表述了能量守恒定律:“表明我的定律的絕對真理性的是這種相反的證明:即一個在科學上得到普遍公認的定理:永動機的設計在理論上是絕對不可能的”。“能量”一詞,是托馬斯.揚在1807年出版的《自然哲學和機械技術講義》中就使用“能量”的概念代替“活力”。比亥姆霍茲發表的“力的守恒定律”早四十年,這說明亥姆霍茲已經知道“能量”和“力”的概念。從18世紀初到18世紀后半葉,蒸汽機的制造、改進和在英國百煉鐵業、紡織業中的廣泛采用,以及對熱機效率、機器中摩擦生熱問題的研究,大大促進了人度們對能量轉換規律的認識。
細胞學說是誰提出的?
德國植物學家施萊登和動物學家施旺最早提出細胞是動植物結構和生命活動的基本單位。后1858年德國科學家魏爾肖提出細胞通過分裂產生新細胞的觀點,才較完善。它是關于生物有機體組成的學說。細胞學說論證了整個生物界在結構上的統一性,以及在進化上的共同起源。細胞學說間接闡明了生物界的統一性。這一學說的建立推動了生物學的發展,并為辯證唯物論提供了重要的自然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