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統一執(zhí)法司法標準、嚴格規(guī)范、依法辦理醉駕案件,2023年12月20日下午,唐河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召開聯席會議,共同學習、研討《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形成了一系列共識。縣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海英,縣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楊振東,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李棠出席會議,縣公檢法相關部門負責人及辦案人員參加會議。
會上,參會人員分別結合各自辦案實踐,重點對《意見》規(guī)定的搜集證據要求,送檢、鑒定要求,從重處理情形,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情形,一般不適用緩刑等情形進行了學習和交流討論,同時對新舊規(guī)定銜接過渡期間正在辦理的醉駕案件進行了研討,會議就討論內容初步形成了共識。
通過本次聯席會議,縣公檢法相關辦案干警對《意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和理解。大家紛紛表示,此次交流研討,有利于解決實踐中的難題和突出問題,對醉駕案件辦理提供了有效指導。在今后的司法辦案實踐中,縣公檢法也將不斷提升司法辦案質效,堅持懲治與預防相結合,采取多種方式強化綜合治理、訴源治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發(fā)生。(供稿:肖嶺)